二十年來,我參加過不同的婚禮,從澳門酒樓至四季酒店,從安排混亂至有魔術、舞池、爆米花,應有盡有、各適其適。
但沒有一個婚禮讓我如此感觸﹗
我的那些年幾乎就是和MCU一起渡過,當中有悲有喜、有聚有散,時而了解,亦有疑惑,有時我覺得在這個團體裡頗有像Gossip Girls裡的主角的感覺,大家離離合合,也沒有長長久久,結果我們每個人又重新與圈外人一起,然後回來又再是朋友,除了他們,他們是唯一一對一直在一起。
那一天,我們八個基本會員坐在一起,看著席間也有我曾經喜歡過的人,在談戀愛的時候,也有想過要跟他走到另一個階段,但事實是我們也已經各自挽著別人的手,然後看著曾經一心鍾情的人,想念的卻又是別人,然後便會更加替李生、李太感到高興。
因為八、九年的愛情是真的不簡單﹗而有比較的時候更加覺得不容易。
曾經有個前度跟我說:「我只是第一次談戀愛,妳不要以為我會只想談一次戀愛。」,但李先生做得到,他談一次戀愛便成功了,而且他與邵小姐的戀愛,大家是有目共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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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都知道我已經不吃魚翅,而我很希望看完這篇文章後,不會再有人說這只不過是粉絲而不是魚翅(除非是碗仔翅)。
全世界有百分之四十的海產都是亞洲人吃的,而魚翅更視為東方佳餚,很多魚類都會吃上整條,但鯊魚不是,把魚鰭斬了下來便會被拋回海裡,今天鯨魚的數目漸漸恢復,但海洋裡的高等掠食者卻全體邁向滅亡,隨著東方社會的掘起,情況更加堪虞。
十幾年間,頻危的鯊魚由十幾種增至二百多種,而當中有鯊魚在無聲無息在五十年間因人類濫捕而剩下1 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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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塵了三年的作品終於在所謂的世界末日前完成,在<七宗罪>(1)提及靈感源自哲學一個倫理課的讀本"The Seven Deadly Sins",那時候剛剛放棄了回教會。
但我仍然深信自己是個罪人。
沒有了宗教的包容,我需要靠自己認罪、贖罪,甚麼才是罪?甚麼誘使犯罪?
三年後,當重看這部作品我想「罪」是環環相扣,而書中說傲慢Pride是萬惡之首,因為Pride與信心有關,我認同。
試想想七宗罪大都來自於貪得過火、貪吃、貪色、貪有趣、貪別人擁有的東西等,但只要不過火,這都不能叫「罪」(當然這只是主觀的想法),而一個有信心、有想法的人不會那麼想得到超過自己應得的東西。
大概沒有宗教感、道德觀左搖右擺的我寫這個故事是告誡自己過了火就要償還。
不過,我很喜歡Anger那一章,早已忘了劇情的我竟感動得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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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ed (貪婪)
看著著名設計師讓我試穿這條她為我特製的裙子,裙子的所有細節位都是全人手製造。
「很漂亮﹗」麗娜讚嘆道。
「妳來試試。」我跟她說。
「我不可能合穿的。」她拒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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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ger(忿怒)
不可理喻!
這氣候的改變是世界正常的循環,以無關人類的作為?
說這些話的傢伙還不是為了維護那些有錢人的利益嗎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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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nvy (嫉妒)
星期一的早上,我來到了麗娜的學校。
我甫步進校門,大家都看著我,那倒是的,我已經很久沒穿上我漂亮的名牌服裝,也很久沒抹上胭脂,不是我自信,可只要我悉心打扮,還是能吸引些目光的。
「對不起!校長,一早來打擾你。」我預先給校長來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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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de (傲慢)
「妳為甚麼不重回影圈呢﹖妳該知道青春不會一生一世。」麗娜道。
「妳知道我不喜歡。」就這話題,她已經說了四遍。
「瑪嘉烈,那妳也應該去多交朋友,妳不覺得這樣子很沉悶嗎﹖我從前沒朋友倒覺得妳這樣很好,可是當我認識很多人而後,才發覺外面的世界那麼美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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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lutton(饕餮)
現在的糖果店,婉若一間珠實店,臨瑯滿目,四處是連鎖式的快餐店,華麗的餐廳,怪不得都市人那麼喜歡吃,饕者滿街都是,癡肥的人真是愈來愈多,但奇怪的是這社會卻認為瘦等同美。
可是我看畫展的時候,不論東西,古代的美人都是豐腴的,可能那時候沒有那麼多東西可吃吧?連巧克力也是宮廷的食品,物以罕為貴,大概肥人難找,所以才漂亮。
突然聽到身後的咕嚕咕嚕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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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ust(色慾)
在繁囂的人群之中,迷失了方向,這十年間,我也只出現在名店或有會員制的地方,這一年來,更困在屋內,那裡都沒有去。
人世愈熱鬧,卻讓我愈感孤單,明明從前我是那麼愛喧鬧,太寧靜會感到沒甚麼安全感。
穿著單薄的白衣裳,素顏的我,很醜嗎﹖怎麼所有人都看著我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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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故事2009年完成了六個部份,剛剛完成了最後一個部份,屬於中篇小說,也是本人離開基督教的第一部作品。靈感源於Solomon Schimmel 的 "The Seven Deadly Sins",這是倫理課的讀本,雖然不太哲學,傾向心理學,內容沒甚麼分驚人的分析,然而還是好看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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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loth(怠懶)
我安靜地看著水中的倒影,「它」是那麼亮麗,那麼可人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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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恆星】
自古以來,人們把日積月自成對等的關係,到了近代,人們才察覺月與日無從相比,月亮只是繞著行星而走的衛星,而太陽則光芒四射,月亮只是滔了太陽的光才能給世人和煦的月色。
太陽,一個以核聚合的方式凝聚的火球,不斷自給自足以普照整個太陽系,讓行星得以依存。但偉大的太陽並不能顛倒黑白纏著行星,也不能抵抗行星為一己之引力所傾倒,大概只有毀滅與轉化的瞬間,太陽才得以主宰一己之命運吧?
依附著太陽的行星,永遠也無法理恆星獨立而自足的境界吧?
直至二顆恆星遙遙相對,如能彼此相通,但它們注定永遠相遙,不僅眾多的行星、衛星、矮行星成了他們之間的屏障,要是他們能彼此牽著手,只要一方先成了黑洞,便會殘酷地吞噬對方的身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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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天,朋友經過火車站,一位衣衫襤褸的胖子拿著乞衣砵伸手向我討錢!
她心想: 電視台拍實驗性的節目? 哪有乞丐這麼胖? 給錢,就不會破壞自己的形象,但這傢伙真的需要錢嗎?我每個月只足夠僅僅糊口!
然後一位穿著光鮮的女士路過,她穿得半點也不好看,衣服鬆Kwakwa的,她太瘦了! 皮包著骨。
「最討厭你這種骯髒的傢伙,一定是你好食懶飛才會落得如此下場。」她罵他,但沒有給她錢。
乞丐打量她。
「好一個窮得只剩下錢!如果甚麼都消化不了,那麼有錢,有意思嗎?」乞丐嗤之以鼻。
女人氣得七孔生煙,大叫: 「Nonsense? Why should I critcized by an animal?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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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下無敵的小袋鼠
當你翻看澳洲的50分時候, 總是有一隻袋鼠在裡頭, 你知道為甚麼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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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一次的機會 陳政元
「如果給你再一次的機會,讓時間回轉至三年前,你要嘗試嗎﹖」
我抱著滿身鮮血的她,一開始未能理解這把突如其來的聲音所訴說的內容的真實含意。然後當她的血液緩緩地在我的手上滑動,才突然回到現實。
「有何代價﹖」我問。
「沒有,不過是不能對任何人說出這件事。而且你的一切決定將會改變歷史,也可能改變他人的命運。」
「都沒有關係,只要能再見到她活潑潑,我不惜一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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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之景 崖邊
少女不斷奔走,渴慕逃出生天。
快到了!快到了!我已經看見了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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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赤雪】
小時候,有人告訴我,每一顆雪都是很美麗的結晶體。因此,在澳洲的時候,曾嘗試抓著那暟暟白雪,可惜未曾欣賞到它的絕美,它已在掌心中消逝無蹤。
這天,我卻欣賞到雪那艷絕的美,那是……
殷紅的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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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晚上喝了茶失眠,開始重想二年前看過相關的維度文章(從一本給法國中學生的科普雜誌上看到),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。
我是個喜歡步行的人,所以總是想如果在四維空間裡我要怎麼步行? 首先來設想在一維、二維、三維空間怎麼行路吧!
1. 一維世界= 無法走路 (因為只有一條直線,你無法展開)
2. 二維世界= 左右 (因為是平面世界,而你看起來扁扁的<--裝可愛,試想著自己是畫紙裡的人)
3. 三維世界= 前後左右/360度都可以走路 (因為是立方體世界,你看起來就像現在的自己,你只要不要誤會自己是個紙人,就能明白了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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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曰:
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於君,合軍聚合。泛地無舍,衢地合交,絕地無留,圍地則謀,死地則戰,途有所不由,軍有所不擊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爭,君命有所不受。故將通於九變之利者,知用兵矣;將不通九變之利,雖知地形,不能得地之利矣;治兵不知九變之術,雖知五利,不能得人之用矣。
是故智者之慮,必雜於利害,雜於利而務可信也,雜於害而患可解也。是故屈諸侯者以害,役諸侯者以業,趨諸侯者以利。故用兵之法,無恃其不來,恃吾有以待之;無恃其不攻,恃吾有所不可攻也。
故將有五危,必死可殺,必生可虜,忿速可侮,廉潔可辱,愛民可煩。凡此五者,將之過也,用兵之災也。覆軍殺將,必以五危,不可不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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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說:大凡統兵作戰的法則是,將帥接受國君的命令,徵召人民眾,組織隊伍,要知道在已經毀壞、難以通行的地方不要紮營住宿,與諸侯毗鄰的四通八達之地要結交鄰國以求多助﹔在遠離本國、與之隔絕的地區不可多作停留﹔在進退不便、易被包圍的地區要巧施計謀﹔在進退無路的地方則要拚死一戰。有的道路不要走,有的城邑不要攻打,有的地域不要爭奪,國君的命令有的不能接受。所以將帥不能通曉對各種機變的方法,即使了解地形,也不得地利。統率軍隊不精通種種機變的應對措施,即使懂得"途有所不由"等五事之利,也不能充分發揮軍隊的戰鬥力。
所以聰明的將帥思考問題時,必然兼顧利與害二方面。兼顧了有利的方面,作戰任務能夠順利而成﹔兼顧了不利一面,則可以消禍於無形。所以用危害的手段是諸侯屈服﹔讓諸侯感到危險的舉動來驅使諸侯﹔用利益使諸侯歸附。所以,用兵打仗的規則,不要寄希望於敵軍不會來,要依靠自己做好了充分的準備﹔不要寄希望於敵軍不會攻擊,要依靠自己具備敵人不敢進攻的實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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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worldjournal.com/pages/full_news/push?article-%E6%B3%95%E8%BE%A6%E9%9D%9E%E8%A3%94%E9%81%B8%E7%BE%8E+%E6%A5%B5%E5%8F%B3%E7%A0%B2%E8%BD%9F%20&id=18425448&instance=iNews<--法國的黑人選美
數天前,看見這個在法國舉行的黑人選美,原意是讓法國黑人感到自己不是如此備受歧視,卻惹來其他人問:「為甚麼沒有白人選美?」,好意反倒變成分化的開端。
雖然大家在運動場上會見到黑人代表法國人出賽,但那僅止於那時候法國人才認同黑人是法國人,在法國,黑人總是居住在貧窮的地方、而且常常被人防備著(老實說,我也有點害怕,因為他們很高大而且健壯,但我也害怕健壯高大的白人、黃種人,這是生物本能?)。
黑人是真的有被歧視,正如在香港南亞裔及黑人也有被歧視一樣。
讀法律的朋友跟我說如果你上庭旁聽,一般犯法的人都是南亞裔人仕,在法國、美國等地很多人認為犯罪者傾向為黑人、拉丁裔人,甚至試過拘捕無辜的黑人,放走了白人犯罪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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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曰:
凡用兵之法,將受命於君,合軍聚眾,交和而舍,莫難於軍爭。軍爭之難者,以迂為直,以患為利。
故迂其途,而誘之以利,後人發,先人至,此知迂直之計者也。軍爭為利,軍爭為危。舉軍而爭利則不及,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。是故卷甲而趨,日夜不處,倍道兼行,百里而爭利,則擒三將軍,勁者先,疲者後,其法十一而至;五十里而爭利,則蹶上將軍,其法半至;三十里而爭利,則三分之二至。是故軍無輜重則亡,無糧食則亡,無委積則亡。故不知諸侯之謀者,不能豫交;不知山林、險阻、沮澤之形者,不能行軍;不用鄉導者,不能得地利。故兵以詐立,以利動,以分和為變者也。故其疾如風,其徐如林,侵掠如火,不動如山,難知如陰,動如雷震。掠鄉分眾,廓地分利,懸權而動。先知迂直之計者勝,此軍爭之法也。
《軍政》曰:"言不相聞,故為之金鼓;視不相見,故為之旌旗。"夫金鼓旌旗者,所以一民之耳目也。民既專一,則勇者不得獨進,怯者不得獨退,此用眾之法也。故夜戰多金鼓,晝戰多旌旗,所以變人之耳目也。
三軍可奪氣,將軍可奪心。是故朝氣銳,晝氣惰,暮氣歸。善用兵者,避其銳氣,擊其惰歸,此治氣者也。以治待亂,以靜待嘩,此治心者也。以近待遠,以佚待勞,以飽待饑,此治力者也。無邀正正之旗,無擊堂堂之陳,此治變者也。
故用兵之法,高陵勿向,背丘勿逆,佯北勿從,銳卒勿攻,餌兵勿食,歸師勿遏,圍師遺闕,窮寇勿迫,此用兵之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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